安徽
2024年安徽宿州市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36人公告
http://m.ssrtes.com 2024-09-02 09:55 來源:宿州先鋒網
2024年度宿州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開展2024年度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下同)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另一類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本次計劃公開遴選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36名(詳見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1.本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2.本市縣(區(qū))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機關設在本市縣(區(qū))級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也可報考。
報考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我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tǒng)一招錄且作為選調生管理的人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fā)〔2010〕59號文件計算,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的規(guī)定要求。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公開遴選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均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沒有規(guī)定的,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報名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
(三)不得報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不得報名情形中的影響期、試用期、提拔任職時間等時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9月9日,服務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2月。
三、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4年8月30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宿州先鋒網(www.szxf.gov.cn)發(fā)布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及職位表。咨詢職位有關事項,可撥打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遴選單位聯系。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本次公開遴選采用報名人員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24年9月3日9:00至9月9日16:00。報名時,應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與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職位要求相一致。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進行,時間為9月3日9:00至9月11日16:00,分為“預審”和“復核”兩個階段。
(1)預審。各遴選單位應按照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及時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預審。報名人員應隨時關注預審結果。通過預審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預審的,應于9月11日12:00前改報其他職位。
(2)復核。通過預審的,報名人員須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2024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不得進行改動??h(區(qū))直、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單位)的報名人員,經所在機關(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后,報請縣(區(qū))委組織部審核;其他報名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請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h(區(qū))委組織部或者任免機關黨委(黨組)應當切實履行把關責任,充分考慮人選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和一貫表現,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根據報名人員檔案記錄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認真審核報名表中的填報信息,簽署報考意見并蓋黨委(組)章;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薦報名。報名人員須于9月11日12:00前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表,轉換為電子圖片(彩色圖片,jpg格式,尺寸為1000*1414像素,大小為1MB以內),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傳。各遴選單位對報名人員上傳的蓋章報名表進行復核,未上傳的不予復核。
報名人員只進行網上填報或預審通過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傳蓋章報名表的,視為放棄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遴選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作為遴選人選。
3.繳費確認。通過資格審查(預審和復核均合格)的報名人員應于9月12日12: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易寶)繳納筆試費用(40元/人)。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計劃數。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9月13日10:00—16:00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人員應于9月26日至9月27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均為100分。部分遴選單位在面試環(huán)節(jié)開展職位業(yè)務水平加試的,時間安排在面試之前,滿分為100分,加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加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為面試合成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或面試合成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試成績、面試成績、面試合成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規(guī)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時間為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場設在宿州市區(qū),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閱卷完成后,由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并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
2.面試。面試人選從同職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一般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需要加試的職位,加試、面試人選從同職位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6:1。
面試前,各遴選單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報名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職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遴選單位負責組織,按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進行。各遴選單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差額1人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擬遴選人選缺額的,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
1.體檢。各遴選單位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
2.考察。各遴選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機關??疾旖M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guī)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疾鞂ο笏跈C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報名人員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報名人員誠信記錄。
(五)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1.公示。各遴選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遴選人選,不唯分取人,并分別在宿州先鋒網、遴選單位和擬遴選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擬遴選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遴選人選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綜合其現實表現情況,確定是否辦理轉任手續(xù)。
公示、試用期間擬遴選人選缺額的,由遴選機關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經市委組織部審核確定后按規(guī)定進行。
在公開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遇突發(fā)情況,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時間、地點、組織方式等作出適當調整,確保各項工作安全平穩(wěn)順利完成。
政策咨詢電話:0557-3023073。
考務和技術咨詢電話:0557-3023453。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7-3039631。
上述電話于報名期間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中共宿州市委組織部
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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